www.63365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
(湖工大人[2009]1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若干意见》(湖工大党字[2009]27号),加强我校“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大力引进一批学科建设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学校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我校学科建设和战略转型为目标,突出重点,按需引进,充分利用中央“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和“楚天学者计划”等提供的引才政策平台,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实现科技攻关、带动重点学科和新兴学科发展的学科领军人才、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及优秀学术骨干。
第三条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为:中央“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作为“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特聘教授、楚天学子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学校学科建设急需紧缺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人事处为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
第五条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为人正派,学风严谨,学术道德高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能热心为学校服务,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博士后研究经历,或者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3.作为中央“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候选人引进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作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候选人引进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作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子候选人、学科和专业建设急需紧缺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作为中央“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和“楚天学者计划”候选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还应达到相应计划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第六条 “千人计划”入选者优惠待遇
1.国家财政将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0万元的生活补助。
2.工作期间薪酬待遇采取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标准为50-80万元/年。每年在学校工作满9个月的,按全年支付;工作不足9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3.对于全职引进者,学校提供180平方米校内教职工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八年并完成工作合同约定任务的,所提供住房按教职工已购住房同等对待;配偶需要安排工作、户口随迁的,由学校负责办理;需要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的,学校予以协助。对于非全职引进者,学校将为其提供在校工作期间临时住房一套。
4.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人民币100-200万元,实验室建设费人民币20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人民币50-100万元,实验室建设费人民币100-200万元。
5.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第七条 “百人计划”入选者优惠待遇
1.省财政将一次性给予人民币50万元的生活补助。
2.工作期间薪酬待遇采取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标准为人民币20-30万元/年。每年在学校工作满9个月的,按全年支付;工作不足9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3.对于全职引进者,学校提供180平方米校内教职工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八年并完成工作合同约定任务的,所提供住房按教职工已购住房同等对待;配偶需要安排工作、户口随迁的,由学校负责办理;需要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的,学校予以协助。对于非全职引进者,学校将为其提供在校工作期间临时住房一套。
4.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人民币50-100万元,实验室建设费人民币15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人民币20-50万元,实验室建设费人民币50-100万元。
5.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研究助手或给予编制由本人选配。
第八条 “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优惠待遇
作为“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特聘教授、楚天学子候选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获批后,按《www.63365“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湖工大人[2008]23号)文件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第八条 学科建设急需紧缺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
1.提供160平方米住房房源一套和安家费人民币10-20万元。
2.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人民币10-20万元,实验室建设费人民币3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人民币5-10万元,实验室建设费人民币10万元。
3.对符合教授或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先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再按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