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www.63365纪律检查委员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湖工大纪检字〔2016〕4号)
为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一、校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校纪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重点领域不放手、纠正‘四风’不放松、效能建设不歇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调,协助校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应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
责任事项 | 责任内容 |
(一) 组织协调 | 1.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贯彻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主动报告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 2.协助校党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要点,并向校党委提交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要点。 3.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向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4.协助校党委开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日常检查、专项巡查和年度考核工作,重要事项和问题处置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5.协助校党委健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倒查追责工作机制。 |
(二) 廉洁教育 | 6.坚持开展一年一届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 7.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从教教育,抓好典型、警示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 8.每年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加强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廉政、廉教、廉学品牌建设形式。 10.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函询、约谈等措施,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
(三) 纪律监督 | 11.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12.加强对上级党委、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 1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重点、把握政策、区分情形,综合运用问责处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移送司法等方式,不断增强执纪审查的综合效应。 14.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明审查纪律,规范办案程序,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
(四) 作风建设 | 15.坚持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下发通知或编发廉政提醒短信,严明作风建设规定和纪律要求。 16.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六条意见、学校十八条要求情况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 17.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每年部署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
(五) 行政监察 | 19.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权力的规范运行。 20.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中的问题,受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及有关违纪行为的查处。 21.坚持重点部门和其他部门一起督,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一起抓,基层责任与主管部门责任一起追,建立和完善问题发现、纠错治理、跟踪督办机制。 22.严格执行《干部工作责任问责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对落实学校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不力的单位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
二、校纪委书记责任清单
校纪委书记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总责,承担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重要职责,应切实发挥谋划者、组织者、推动者的作用。
责任事项 | 责任内容 |
(一) 协助落实 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 责任 | 1.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向校党委提出有关加强和改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按照“三转”要求,立足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定位,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校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检查。 3.牵头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4.协助校党委书记抓好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权利行使情况的监督。 |
(二) 推动落实 纪委监督 责任 |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 6.经常听取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督促任务落实。 7.重视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8.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
(三) 强化领导 干部监督 责任 | 9.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严肃查处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0.对新任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11.对信访反映较多、反映强烈,或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民主测评差评率较高、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为差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提醒谈话。 12.对作风、纪律方面存在轻微问题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时诫勉谈话。 |
(四) 抓好纪检 队伍建设 责任 | 13.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及学校十八条要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勤政廉政,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14.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的监督。 15.落实严管厚爱要求,对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执行党纪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监督。 16.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纪委委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
三、校纪委副书记责任清单
校纪委副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协作抓、配合抓的重要职责,具有承上启下、贯彻落实、积极推进的作用,应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
责任事项 | 责任内容 |
(一) 协助校纪委书记落实 监督责任 | 1.协助校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贯彻校纪委工作部署,与部门成员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2.列席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配合校纪委书记落实好“两个责任”的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3.及时向纪委书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
(二) 抓好职责 范围内 工作 | 4.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检查部门工作,督促部门成员抓好任务落实。 5.对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和其他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廉政建设及有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拟定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建议、报道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
(三) 加强日常 教育管理 监督 | 7.协调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 8.加强对部门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监督和管理,对部门负责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 9. 负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内部管理工作,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10.履行监督执纪和廉政监察职责,组织开展对人事管理、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经费管理、招生考试、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 |
(四) 严肃查办 案件 | 1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有违法违纪线索的举报签署查办意见,组织领导问题线索初核和案件查处工作,对初核工作和案件查处把关。 12.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13.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
(五) 带头接受 监督 | 14.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并督促部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范。 15.协调学校纪检委员开展工作,指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 16.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
四、校纪委委员责任清单
校纪委委员是由学校党代会选举产生,肩负着广大党员的信任和重托,应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做到主动作为、乐于奉献、敢于担当。
责任事项 | 责任内容 |
(一) 参与集体 决策 | 1.积极参加校纪委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纪委以及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执行学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3.每年向校纪委全会报告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报告1次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重要事项和问题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
(二) 实施民主 监督 | 4.对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学校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纪检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6.了解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本人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7.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促进责任担当,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为学校发展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 |
(三) 带头廉洁 自律 | 8.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忠于党的纪检事业,自觉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9.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精神境界,讲操守,重品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
五、校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和党支部纪检员责任清单
校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和党支部纪检员,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做到积极参与、加强教育、主动监督。
责任事项 | 责任内容 |
(一) 推进责任 传导 |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要求,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配合所在单位党委和党支部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协助所在单位党委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
(二) 实施民主 监督 | 3.检查所在单位党委和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的情况。 4.了解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5.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协助校纪委监督和检查所在单位党委和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6.督查二级单位党委和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为学校发展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 |
(三) 带头廉洁 自律 | 7.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忠于党的纪检事业,自觉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8.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精神境界,讲操守,重品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