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至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最新文件(《鄂政外专[2017]24号》)(附件1)精神,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至2020年培训项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研读《鄂政外专[2017]24号》(附件1)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讨论,拟定申报计划,填写申报材料。
二、鼓励优先申报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建议重点以科研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如团队跨学院或部门的,可提出培训项目建议,由国际处协调后上报。对于一般性项目申报,注意把握《鄂政外专[2017]24号》(附件1)文件精神,提高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及实效性。
三、请申报项目的各单位,部门于2018年1月17日前,将《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2)、《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出国(境)培训计划报批表》(附件3)等申报材料报送国际处(纸质版本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请发送765063482@qq.com),由我处收集汇总以后统一通过省外办及国家外专局系统申报。
特别提醒:
1.本通知所指出国(境)培训项目指2019年至2020年拟派出的所有团组出国(境)培训项目,包含上级部门资助经费的项目及拟自筹经费的项目。所有境外培训项目必须经省外专局审批立项后方可执行。
2.接湖北省外国专家局通知,自2018年起,所有培训项目一律纳入项目库管理,非项目库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培训计划进行申报,有关各单位须在线填报培训规划及2019年至2020年备选项目(附件4)。
联系人:雷云(行政楼A421)
咨询电话:027-59750227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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